我死在最灿烂的三十五岁,一场意外,让我重回到了贫穷又充满希望的八十年代。上一世,
我为爱洗手作羹汤,却换来背叛和满身伤痕。这一世,
我看着镜子里十八岁那年漂亮得过分的脸,笑了。男人?只会影响我赚钱的速度。这一次,
我要站在华语乐坛的顶端,让所有人都听到我的声音。而那个总是默默跟在我身后,
眼神比谁都炽热的男人……不如,这一世,换我来走向你。01“温晴!你个死丫头,
还赖在床上做什么?等着老娘把饭喂你嘴里啊!”尖锐刻薄的叫骂声,
像一根钢针扎进我的太阳穴。我猛地睁开眼,头痛欲裂。映入眼帘的,是斑驳泛黄的墙壁,
墙上还贴着一张巨大的邓丽君海报。老旧的木头窗格,糊着报纸,阳光从破洞里挤进来,
在空气中投下几道光束,能清晰地看见尘埃在飞舞。我……不是死了吗?
为了给那个男人庆祝生日,我开着他送我的跑车去取定制的蛋糕,却在路上刹车失灵,
一头撞上了高架桥的护栏。车毁人亡。我记得那种身体被撕裂的剧痛,记得意识沉入黑暗前,
最后看到的是他和他白月光相拥的照片,就挂在车内的后视镜上。“温晴!你聋了?
”房门被“砰”的一声撞开,一个穿着的确良衬衫的中年妇女冲了进来,手里还拿着锅铲。
是我的妈,刘兰芝。她看着我,满脸嫌恶:“日上三竿了还睡,你弟弟上学的钱你给出啊?
赶紧起来,去巷子口给你爸送饭!”我怔怔地看着她年轻了二十岁的脸,
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纤细的手腕,瘦得只剩一把骨头。墙上的日历,
用红笔圈着一个日期——1985年,6月7日。我真的……重生了。
回到了我十八岁这年,一切悲剧都还没开始的时候。我还没为了追随陈浩,放弃高考,
孤身一人跑去人生地不熟的南方。我还没为了他,剪掉长发,脱下长裙,
在油腻的后厨里一干就是十年。我还没因为常年操劳,熬坏了身体,熬黄了皮肤,
最后换来一句“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,真叫人恶心”。眼眶一热,泪水差点涌出来。
“哭什么哭!晦气不晦气!”刘兰芝一把将一个铝制饭盒塞进我怀里,“赶紧去!
你爸还在厂里等着呢!”说完,她就风风火火地转身走了,嘴里还不停地骂骂咧咧。
我深吸一口气,压下心头翻涌的情绪。重活一世,我不会再哭了。那些伤害过我的人,
我会让他们付出代价。而那些被我辜负的,我会用尽全力去补偿。我掀开被子下床,
冰凉的地面让我打了个哆嗦。环顾这间不足十平米的小屋,家徒四壁,
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贫穷的霉味。可我的心脏,却因为这股熟悉的味道,而剧烈地跳动起来。
这是我的家,是我还没被爱情冲昏头脑前的家。我快速地换上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裙,
扎起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,露出一张素净却难掩绝色的脸。镜子里的人,皮肤白皙,
眉眼如画,一双眼睛像含着水,顾盼生辉。真好,我还是那个漂亮的温晴。走出房门,
收音机里正放着一首歌,一个女歌手正用甜腻的嗓音唱着情歌,旋律简单,歌词直白。
可在我这个来自四十年后,浸***乐坛多年的金牌**人耳朵里,这简直就是噪音。
“妹妹你坐船头,哥哥我岸上走……”我脚步一顿。
这首歌……不是三年后才会火遍大江南北的《纤夫的爱》吗?怎么现在就有了?
我凑过去仔细听,才发现这首歌虽然旋律相似,但编曲和歌词都粗糙无比,
完全没有原版的精髓。一个念头,像闪电一样划过我的脑海。我为什么不把它写出来?
我带着未来几十年的记忆和无数金曲的旋律,这个遍地是黄金的八十年代,
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舞台!我不再是那个围着男人和灶台打转的黄脸婆,我是温晴,
我要做这个时代的乐坛女皇!心脏因为这个疯狂的想法而砰砰直跳。我拿起饭盒,
几乎是跑着冲出了家门。盛夏的阳光有些刺眼,巷子里到处都是邻居们聊天的声音。“哟,
晴晴给你爸送饭去啊?”“我们晴晴真是越长越俊了,十里八乡都找不出第二个!
”我笑着跟他们打招呼,脚步却不敢停。我记得,市里唯一的广播电台,下午两点之前,
都接收民间投稿。一旦被选中,不仅能在电台播放,还会有二十块钱的奖励!二十块钱!
在这个工人月工资普遍只有三四十块的年代,这绝对是一笔巨款!跑到巷子口,我正要拐弯,
忽然被人拦住了去路。几个穿着喇叭裤、花衬衫的小混混斜靠在墙边,为首的那个,
正是我后来的丈夫,陈浩。他看到我,眼睛一亮,吹了声口哨:“晴晴,这是要去哪儿啊?
跟哥聊聊?”前世的我,就是被他这副玩世不恭的样子迷了心窍,以为这是洒脱不羁。
可现在再看,只觉得油腻又恶心。我甚至懒得给他一个眼神,直接绕过他就要走。
陈浩被我无视,脸上有些挂不住,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。“温晴,你什么意思?
给你脸了是吧?”他的手像是油腻的猪蹄,让我胃里一阵翻腾。我用力想甩开,
他却抓得更紧,手腕被捏得生疼。就在我准备不管不顾地大喊时,一道低沉冷冽的声线,
忽然从旁边传来。“放开她。”02这个声音……我猛地转过头,
看到了一个穿着军绿色背心的男人。他很高,肩膀宽阔,
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。利落的短发下,是一张轮廓分明的脸,剑眉星目,
鼻梁高挺。此刻,他那双深邃的眼眸正紧紧地盯着陈浩,眼神冷得像冰。是沈迟。
住在我们家对门,那个总是不声不响,却在我每次被欺负时都会出现的男人。前世,
我为了陈浩远走他乡,就再也没见过他。后来断断续续听我妈说起,他上了军校,
成了了不起的大人物,后来又为了救人,牺牲在了边疆。我死的时候,听说他都还没结婚。
再次看到这张年轻又坚毅的脸,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,又酸又胀。
陈浩显然也有些怵沈迟,但当着兄弟的面,又不想丢了面子。他梗着脖子说:“沈迟,
这是我跟温晴的事,你少管闲事!”沈迟没有说话,只是上前一步,
高大的身影瞬间笼罩下来,带着一股迫人的压力。他甚至没有动手,
只是用那双漆黑的眸子冷冷地看着陈浩。陈浩额头冒出冷汗,抓着我的手不自觉地松开了。
“算……算你狠!”他撂下一句狠话,带着他那群狐朋狗友,灰溜溜地跑了。危机解除,
我却还愣在原地,怔怔地看着沈迟。他似乎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,耳根微微泛红,
眼神也有些躲闪。“你……没事吧?”他开口,声音有些沙哑。我摇了摇头,
轻声说:“谢谢你。”他“嗯”了一声,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。他好像想说什么,
但嘴唇动了动,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,只是默默地转身,把他一直扛在肩上的半袋米,
更轻松地换了个边。我这才注意到,他**在外的胳膀上,布满了新旧交错的伤疤,
像一条条狰狞的蜈蚣。我的心,又是一阵刺痛。“沈迟哥,”我叫住他,
“你这是要去我家吗?”他脚步一顿,点了点头,算是回应。“我妈又让你帮忙扛米了?
”我有些无奈。刘兰芝就是这样,典型的欺软怕硬,看沈迟脾气好,人又老实,
就总爱使唤他干这干那,连个谢字都很少说。沈迟却好像并不在意,
只是闷声说:“婶婶一个人在家,不方便。”这个傻子。我鼻尖一酸,快步走到他身边,
仰头看着他:“沈迟哥,以后我妈再让你干重活,你就别理她。”沈迟似乎愣了一下,
低头看我。阳光下,我的眼睛亮得惊人,里面好像有星星。他的心跳,漏了一拍。
“我……”“我说真的,”我打断他,语气不容置疑,“你不是我家的长工,
没义务帮我们家做这做那。”说完,我怕他拒绝,又补充道:“饭盒我先拿回家,送饭的事,
我自己想办法。”我从他手里接过那个沉甸甸的米袋,其实是以退为进。果然,
他立刻就皱起了眉。“你拿不动。”他看着我纤细的胳膊,语气肯定。“我拿得动。
”我倔强地说。我们俩就这样僵持着,一个不肯放,一个不肯接。最后,还是他先妥协了。
“我帮你送过去。”他说着,不由分说地从我手里拿过米袋和饭盒,大步朝我家走去。
我看着他宽阔的背影,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。这个男人,总是这样,嘴上不说,
却把所有温柔都藏在了行动里。前世的我,真是瞎了眼,才会放着这么好的男人不要,
偏偏去喜欢陈浩那种**。不过没关系,这一世,我不会再错过了。我一路小跑地跟上他,
叽叽喳喳地跟他说着话。“沈迟哥,你今天不用去部队训练吗?”“……休息。
”“那你待会儿有事吗?我想请你帮个忙。”“……什么忙?”“待会儿你就知道了。
”我俏皮地眨了眨眼,卖了个关子。到了家门口,刘兰芝看到沈迟,
果然又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。“小沈来了啊,快把米放厨房。”沈迟默默地把米扛进厨房,
又把饭盒放在桌上。我跟进去,对他小声说:“你等我一下。”然后,
我转身对我妈说:“妈,爸的饭,我让沈迟哥帮忙送过去了。”刘兰芝一听,
眼睛都亮了:“真的?那敢情好,省得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跑一趟。”说完,
她就自顾自地回房间睡午觉去了,连句谢谢都没跟沈迟说。我心里叹了口气,
对沈迟的愧疚又多了几分。“走吧,沈迟哥。”我拉着他的胳膊,
把他拽出了这个让我窒息的家。03“你要我帮你做什么?”走在去我爸工厂的路上,
沈迟终于忍不住开口问我。我晃了晃手里的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,冲他一笑:“帮我记谱。
”“记谱?”沈迟皱起了眉,显然不明白我的意思。“对,”我点点头,“我会唱,
但是我不识谱,你不是上过高中吗?肯定会吧?”这个年代,高中生都是稀罕物,
更别说沈迟这种成绩优异,还考上了军校的。我相信,简单的简谱,肯定难不倒他。
沈迟果然点了点头。我心里一喜,拉着他走到路边一个没人的角落,清了清嗓子。
“你听好了,我只唱一遍。”说完,我便闭上眼睛,
在脑海里回想着《纤夫的爱》那熟悉的旋oli。然后,我缓缓地唱了出来。
“妹妹你坐船头,哥哥在岸上走,恩恩爱爱,纤绳荡悠悠……”我的嗓音,是老天爷赏饭吃,
清亮又婉转,带着一丝空灵的韵味。一曲唱罢,我睁开眼,发现沈迟正一瞬不瞬地看着我,
眼神里带着我看不懂的惊艳和震撼。他的脸,在阳光下显得有些不真实。
我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,脸颊微微发烫。“怎……怎么样?”我小声问。沈迟回过神来,
耳根又红了。他低下头,掩饰性地咳嗽了一声,然后在本子上一边回忆一边写着什么。
他的手指很长,骨节分明,握着笔的姿态很好看。很快,他就写满了半页纸。“好了。
”他把本子递给我。我接过来一看,上面用清晰的字迹,完整地记录了我刚刚唱的旋律。
我心里的大石头,终于落了地。“太好了!沈迟哥,你真是帮了我大忙了!
”我激动地差点跳起来。他看着我开心的样子,嘴角也忍不住微微勾起一个极浅的弧度。
“这首歌……很好听。”他说。“是吧?”我得意地扬了扬眉,“这可是我写的!”没错,
从今天起,这首歌的版权,就属于我温晴了。沈迟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,但很快就变成了然。
在他心里,我或许就是这样一个充满了奇思妙想的女孩子吧。
我把那张写着曲谱的纸小心翼翼地折好,放进口袋里,然后把饭盒递给他。“沈迟哥,
我爸就在前面的红星机械厂,你帮我把饭送过去,可以吗?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办。
”“你要去哪?”他问,眉头又皱了起来。“市广播电台。”我没有隐瞒,“我要去投稿。
”“你一个人?”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赞同。“不然呢?”我反问,“你陪我去啊?
”我只是随口一说,没想到他竟然真的点了点头。“我陪你去。”我愣住了。
“你……你不用训练吗?”“今天休息。”他言简意赅。我的心,
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,软得一塌糊涂。这个男人,怎么能这么好。“那……那好吧。
”我低下头,不敢看他的眼睛,怕他发现我眼里的笑意。我们俩先是去了红星机械厂,
把饭给了我爸。我爸温国强是个老实巴交的工人,看到沈迟,又是端茶又是递烟,
一个劲儿地道谢。“小沈啊,又麻烦你了,快进来坐会儿。”“不了叔,我跟温晴还有事。
”沈迟礼貌地拒绝了。温国强有些惊讶地看了我一眼,但也没多问,只是叮嘱道:“晴晴,
别在外面瞎逛,早点回家。”“知道了爸。”从工厂出来,我们俩就直奔市广播电台。
八十年代的广播电台,是一栋灰扑扑的三层小楼,看起来很有年代感。
门口的传达室大爷拦住了我们。“同志,你们找谁?”我拿出那张曲谱,
客气地说:“大爷您好,我们是来投稿的。”大爷瞥了一眼我们俩,眼神里带着一丝审视。
“投稿?跟我来吧。”他带着我们俩上了二楼,推开了一间挂着“编辑部”牌子的办公室。
办公室里烟雾缭绕,几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正凑在一起打扑克。看到我们进来,
其中一个戴着黑框眼镜,看起来像是领导的人不耐烦地抬起头。“干什么的?”“李主任,
这两个年轻人是来投稿的。”传达室大爷说。那个李主任一听,更不耐烦了。“投稿?
什么稿?诗歌还是小说?”“都不是,”我走上前,把那张曲谱递过去,“是歌曲。
”李主任愣了一下,随即嗤笑一声。“歌曲?小姑娘,你懂什么叫歌曲吗?
我们电台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来投稿的。”他的语气里,充满了高高在上的傲慢和轻视。
04我早就料到会是这种场面。这个年代,搞文艺创作的,大多都是些自命不凡的知识分子,
根本看不起我们这种普通老百姓。但我没有退缩。我直视着他的眼睛,
不卑不亢地说:“懂不懂,您听一听不就知道了?
”李主任似乎没想到我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,竟然有这种胆量,不由得多看了我两眼。
他身边的几个同事也停下了手里的扑克,饶有兴致地看着我。“哟,这小姑娘还挺辣。
”“李主任,就让她试试呗,反正闲着也是闲着。”李主任犹豫了一下,
最终还是接过了我手里的曲谱。他低头看了一眼,眉头就皱了起来。
“这写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?”我心里一沉,这才想起来,我让沈迟记的是简谱,
而这个年代的专业人士,看的都是五线谱。“这是简谱。”沈迟在一旁沉声解释道。“简谱?
”李主任冷笑一声,“我们这里可不认什么简谱,小同志,你要是真想投稿,就拿五线谱来,
别拿这种不入流的东西来糊弄人。”他的话,像一盆冷水,从头到脚浇了下来。
我攥紧了拳头,指甲深深地陷进了肉里。难道我重生后的第一次尝试,就要以失败告终吗?
我不甘心!就在我准备豁出去,不管不顾地在这里把歌唱出来时,沈迟却忽然开口了。
“五线谱,我会。”我猛地回头,不敢置信地看着他。他……他竟然还会五线谱?
李主任也愣住了,显然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像个大头兵的男人,竟然懂音乐。“你会?
”他怀疑地问。沈迟没有说话,只是走到办公桌前,拿起一支钢笔,在我的曲谱下面,
重新画了一张五线谱。然后,他便低着头,专注地将那些简谱,
一个个地翻译成了五线谱上的音符。他的动作很流畅,没有丝毫的犹豫,
仿佛这件事对他来说,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。办公室里,
一时间只剩下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,
震惊地看着这个忽然展现出惊人才能的男人。我也看呆了。我一直以为,
沈迟只是个学习成绩好,身体素质过硬的军人。我从来不知道,他竟然还有这样一面。
他到底还有多少惊喜,是我不知道的?大概过了十几分钟,沈迟停下了笔。
他把那张写满了音符的纸,重新递给了李主任。“好了。”李主任将信将疑地接过来,
只看了一眼,眼神就变了。他的脸上,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。“这……这真的是你写的?
”他看着沈迟,声音都有些颤抖。“是我写的。”我抢先回答。开玩笑,
这可是我未来事业的第一桶金,怎么能让给别人。虽然谱子是沈迟记的,
但歌是我想出来的啊!沈迟看了我一眼,没有反驳,算是默认了。李主任看看我,
又看看沈迟,最终还是把目光落在了那张曲谱上。他是个懂行的人,只看谱子,
就能大概判断出一首歌的质量。而我这首《纤夫的爱》,无论是旋律的流畅度,
还是歌词的意境,都远超这个时代的作品。他越看越心惊,越看越激动。“好!好歌!
真是好歌啊!”他猛地一拍大腿,激动地站了起来。“小姑娘,这首歌,我们电台要了!
”05“真的?”幸福来得太突然,我有点不敢相信。“当然是真的!”李主任看着我,
眼神灼热得像是在看一块稀世珍宝,“小姑娘,不,这位小同志,你叫什么名字?
这首歌是你原创的吗?”“我叫温晴,温暖的温,晴天的晴。”我挺直了腰板,大声说,
“这首歌,当然是我原创的。”“温晴……”李主任反复念叨着这个名字,
然后一把握住我的手,“温晴同志,你真是个天才啊!我们电台太需要你这样的人才了!
”他的热情让我有些招架不住。我尴尬地抽出自己的手,干咳了一声,开始跟他谈正事。
“李主任,您看,这首歌的稿费……”“稿费好说!”李主任大手一挥,豪气干云,
“按照我们台里的最高标准,二十块钱!不,三十块!温晴同志,三十块钱,怎么样?
”三十块!我心里乐开了花,这可比我预想的还要多!这笔钱,
足够解决我们家目前的燃眉之急了。“谢谢李主任!”我甜甜一笑,
“那我们什么时候能拿到钱?”“现在就能拿!”李主任从抽屉里拿出三十块钱,
拍在我手里,“温晴同志,我只有一个要求,以后你要是再写出这么好的歌,
一定要第一时间送到我们电台来!”“一定一定!”我把钱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,